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监考人员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1-21浏览次数:510

   1.严格执行考试办公室的指令。

  2.严格按规定检查考场的布置情况,对不规范的考场进行规范。

  3.严肃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按《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细则)》监考,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4.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不得泄题及帮助考生解题。

  5.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对于试卷印刷不清之处的考生提问应当众答复。

  6.考试期间考生离开考场,原则上作为该生此门课程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及时收取其考卷,并不得让其再考。

  7.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吸烟,不无故离开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关闭手机和BP机。

8.监考期间,不固定停留在某一考生旁边。

9.考生互借计算器等用品,监考人员须检查是否清零后准予借给。

  10.严格监考,对于有犯规迹象的考生应即予口头警告,考生不听劝告再有犯规者应判作弊,凡发现作弊考生,应立即向考生本人指出,并及时记录在答题卷专用袋封面上的有关栏目中,等考试结束后,让考生当场写一个事情经过和认识材料,然后将“事情经过”交到考试办公室,填写有关表格,以便考办及时处理。

  11.对考场纪律混乱或有其他不正党情况的,应及时向考试办公室报告。

  12.填好《考场记录单》,签名后将本表交考试办公室。

  13.严格按规定收发、清点和整理试卷;按规定填写试题卷专用袋和答题卷专用袋封面上的有关栏目并签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