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成人教育优秀学生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1-10-08浏览次数:528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

成人教育优秀学生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

衢职院20167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

现将《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优秀学生评选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61026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成人教育优秀学生评选办法(修订)


为贯彻成人教育的培养目标,在学生中树立榜样,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决定在我校成人教育学生中开展评选优秀学生的活动。

一、优秀学生必须具备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班级的各项活动。

(二)学习态度端正,按时参加听课和考试,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秀。

(三)能正确处理学习、工作等方面的关系,做好本职工作。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前,继续教育学院将评选的要求及表格发给办班部门及班主任;

(二)各办班部门及班主任根据评选条件,在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名单;

(三)征求优秀学生所在单位的意见;

(四)填写优秀学生登记表,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批准并发文。

三、奖励办法

(一)在有关大会上公布优秀学生名单,进行表彰;

(二)优秀学生登记表在毕业时随同有关材料寄给学生所在单位;

(三)颁发优秀学生证书。

四、优秀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本级学生总数的10%

五、每届评选一次。学历教育班在毕业前一学期进行,其他形式的培训班在最后一期进行。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