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课程免修规定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1-10-09浏览次数:602

为便于管理,特就课程免修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对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如欲免修、选修,必须按本规定由本人申请,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方为有效。

二、学生申请课程免修,须事先办理手续,事后补办一概无效。凡经批准者,中途不得改变。已批准免修的,若参加考试,成绩不予登记。

三、课程免修申办办法:

1.免修条件:

⑴凡已取得同层次、同课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者;

⑵凡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同层次、同课程、学分数大致相同的该课程考试合格证明者(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名);

⑶具有大专外语毕业证书或大学外语三级以上证书者,可申请免修外语。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新生第一学期)向班主任提出有关免修申请,并填写“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课程免修申请表”和交验有关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2.各班主任在规定日期内将学生免修课程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集中交继续教育学院审批。

3.继续教育学院应在接到审批表一个月内作出审批结论,将审批结果经班主任通知学生。免修课程的教材照发,由学生自行处理。

4.免修课程的成绩记载按有关规定办理。

5.在整个学习期间,申请免修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教学计划所规定课程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