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实施广告发布管理自查和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1-11-05浏览次数:541

各函授辅导站:

为贯彻教职成厅函〔202121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治理能力建设,净化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环境,建立健全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信息发布正规渠道,提升社会声誉,保障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和我校合法权益,促进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健康、稳定发展,现对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工作全面开展自查和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和对象

1.函授辅导站自查自纠阶段

2021112-2021119

2.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全面排查阶段

20211110-20211117

二、实施内容

(一)函授辅导站自查自纠

1.广告内容自查自纠

函授辅导站对发布的与我校授权项目有关的所有广告信息进行自查自纠,并梳理函授辅导站和招生老师发布的各种形式广告内容。所发布的内容包括我校学历继续教育的入学条件、最低学习年限、学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报名途径、高校招生网站地址、毕业证书获取条件等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合法;是否出现“无需学习”“无需上课”等虚假违规内容;是否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此项自查须同时提交广告发布的纸质印刷品、媒体渠道、发布的广告内容(图、文、视频)详细记录(见附件)。

2.广告发布程序自查

具体自查内容包括,函授辅导站是否私自开展广告宣传,有关书面授权或审查备案信息是否主动向社会公开,是否严格落实广告发布程序,内容均经主办高校审核通过后方进行发布。是否存在未经用户同意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开展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等。

3.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净化学历继续教育市场环境。各函授辅导站发现有关我校网络教育招生宣传的问题线索、非我校授权的招生机构或个人非法宣传,可向继续教育学院举报,我校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全面排查

对广告宣传违规行为的授权的函授辅导站将进一步严肃处理,对非法机构将采取法律手段,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三、 实施要求

(一)提高思想重视程度

函授辅导站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措施,明确自查分工。

(二)精准抓好细节落实

严格落实广告管理的工作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深入梳理函授辅导站招生宣传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保障措施,建章立制、建档建册。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各校外函授辅导站应建立广告宣传管理的额长效工作机制,提高依法进行广告宣传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函授辅导站广告宣传管理控制,对招生和支持服务老师进行充分有效的广告宣传培训工作,监控排查当地非法违规招生宣传广告,以维护高校和授权函授辅导站声誉和权益。

四、其它

请各函授辅导站按照自查要求从广告内容、广告发布程序、社会监督机制三个方面,严格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见附件),于 2021  11 10 日前将电子件和纸质版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郑雯老师处。

联系人:徐老师  郑老师

联系电话:0570-8068600

 

附件:1.教职成厅函〔202121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

2.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函授辅导站宣传广告发布自查报告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112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pdf附件2: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函授辅导站宣传广告发布自查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