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告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5-02-10浏览次数:263

根据《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发布2025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告的通知》(浙技评〔2025〕1号)文件要求,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备案许可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认定工作,现将2025年度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申报条件、及相关报名注意事项予以公告: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表

职业工种名称

等级

报名时间

认定时间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

543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10月

10月

11月

11月

12月

12月

2026年1月

养老护理员

5、4、3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10月

10月

11月

11月

12月

12月

2026年1月

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检验工)

54321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10月

10月

11月

11月

12月

12月

2026年1月

  

二、认定申报条件

目前,全市全职业申报条件统一依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执行,详情如下: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5年2月10日